劉兆珮律師畢業於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並取得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所碩士。曾任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長達5年期間,累積豐富經驗後,更轉至最高法院擔任法官助理達2年之久,除熟稔事實審業務外,對終審之最高法院業務更有專業經歷。

 劉律師除一般民、刑事案件外,對智慧財產權案件更多有研究,並著有「從美國實務論仿作於著作權法之合理使用」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