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共同持有的土地可以賣嗎?
問:我與同宗族的親戚共有一塊土地,最近因土地價格大漲我和其他共有人想要把它賣掉,卻有少數共有人不同意,如果單純賣掉我們的應有部分,價格又賣不高,請問我該怎麼辦?
答:最近許多都市的建物及土地漲了不少,的確是出售土地的好時機,但是共有的土地涉及數個共有人,每人想法不同,在處分上難免會有所爭執。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每個共有人原則上只能自由處分他的應有部分(俗稱持份),如果要處分整個共有物,必須要得到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處分。不過對於共有土地的處分,土地法卻有特別規定,只要土地之共有人過半數以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就可以直接處分整筆土地,另外即使共有人數沒有過半數,只要你們的土地的應有部分合計起來超過三分之二,也可以處分整筆土地。
如果共有人想要處分整筆土地時,程序上應該要事先以書面通知其他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下落不明不能以書面通知的話,則要登報公告,讓其他共有人知道你們要出賣整筆土地。其他共有人知道這個出賣土地訊息後,不能拒絕你們處分土地,但是他們可以主張優先購買權,以同樣價格優先承買你們的應有部分,如果他們不願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你們只要提出已經給付他共有人買賣價金或有向法院辦理提存的證明,就可以向地正式所申請過戶登記,將土地移轉給買受人。
此外,如果你們的應有部分無法超過二分之一,那你們可能就要先訴請法院分割共有土地,才能出賣獨立的一筆的土地,而不是只出賣應有部分。
作者:華泓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明展